2005年09月22日11:46 【字体:大 中 小】【颜色:红 绿 蓝 黑】
经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批复,从10月1日起,广西人民广播电台卫星广播、经济广播、教育生活广播、文艺广播、交通台调整播出时间:
一、正常播出(周一、周三至周日):06:00——次日1:00;总播出时间:19小时。
二、周二播出:06:00——13:00;17:30——次日1:00;总播出时间:14小时30分。
来源:广西广播网 责编:黄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