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音乐唱响这个动感夏日,用友谊温暖这个清凉季节!
“同唱友谊歌”——2006广西中越歌曲演唱大赛“天和杯”桂 林 赛 区 报 名 简 章
为加强中越友谊,推动中越文化交流,同时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并发掘有实力、有潜质的歌唱人才,推广中越两国脍炙人口的优秀歌唱作品,广西人民广播电台、越南驻南宁总领事馆共同主办“同唱友谊歌”——2006(第二届)中越歌曲演唱大赛活动。桂林电台受广西电台授权,承办“天和杯”中越歌曲演唱大赛桂林赛区赛事。
一、 参赛选手要求
1、 年龄、性别不限,独唱、重唱、小组唱(不超过四人)均可
2、 每位(组)选手演唱两首歌曲,一首中文歌曲和一首越文歌曲。
3、 歌曲自选。大赛组委会向每位参赛选手免费提供一张越文歌曲VCD光盘,以便于选手学唱。
4、 报名时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格并交38元报名费及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5、 桂林市、柳州市的选手统一参加桂林赛区比赛。
二、 赛程安排:
1、 报名:
时间:2006年8月25日——9月15日
地点:桂林人民广播电台广告部(广电局大门外),咨询电话2165748
2、 预赛:
时间:2006年9月16日
地点:桂林电台录音间
要求:无伴奏清唱
晋级:前50名晋级复赛
3、 复赛:
时间:2006年9月23日
地点:桂林广播电视局六楼会议室
要求:带伴奏演唱。选手提供伴奏CD。
晋级:前20名晋级决赛
4、 决赛:
时间:2006年9月29日
地点:桂林电视台大演播厅。
桂林电台现场直播,桂林电视台全程录播
要求:带伴奏演唱。选手提供伴奏CD。
名次及奖励:
①、 决赛设一等奖二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五名,进入决赛选手皆获优秀歌手奖。颁发获奖证书、奖金、奖品等。
②、 复赛结束后,决赛选手演唱录音即在电台循环播放,并在桂林电台大赛专题节目中播放选手演唱录音,同时征求听众短信投票支持喜欢的选手。决赛当日公布最佳人气奖。
③、 另设最佳表演奖、最佳台风奖等等单项奖项。
④、 成绩前10位的选手,推荐进入南宁总决赛。
三、 评分标准及评委
1、 中国选手中文歌曲得分占40%,越语歌曲得分占60%;越南选手反之
2、 选手表现从演唱技巧、现场感染力、发音准确度、台风仪容等方面进行评分
3、 评委由资深音乐人、高校音乐教授、资深越南语教师等共同组成。
来源:广西广播网
责编:黄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