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广播网5月1日消息(记者 王红燕、见习记者陆倩)广西人民广播电台与越南之声广播电台昨天在南宁签署了两台业务合作协议。

广西人民广播电台与越南之声广播电台签订友好合作协议。摄影:张鸥
根据协议,今后三年,广西人民广播电台与越南之声广播电台将通过互派代表团或采访组、共同采制节目以及参加国际性广播业务活动等形式,相互进行中越两国友好交流与合作的宣传报道,重点是文化艺术和音乐方面的节目交换,增进两国的文化交流,加深两台听众的友好感情,为促进两国之间、地方之间在经贸、文化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广西人民广播电台台长文衍修在签约仪式上讲话。摄影:张鸥
广西人民广播电台台长文衍修在签约仪式上说:“今天,我们两台正式签定广播业务合作协议,标志着我台与包括越南在内的东盟各国媒体的合作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不久前,中国国务院批准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开放开发正式纳入国家战略。我们两台的合作也将更加密切,交流合作的规模和领域将进一步扩大。”

越南之声广播电台副总台长黄明月在签约仪式上讲话。摄影:张鸥
越南之声广播电台副台长黄明月在致辞中表示:“作为中国友好邻邦,越南的各行各业与中国的合作非常活跃,越南之声广播电台与广西人民广播电台的合作进一步促进了两国人民之间的友好交往。”
据了解,为推动与东盟国家媒体在人员、技术、节目、业务等方面的交流,目前广西人民广播电台已经先后同越南胡志明市人民之声电台、越南广宁广播电视台、柬埔寨国家广播电台、泰国国家广播电台等五家东盟国家的媒体签订了业务合作协议。
来源:广西广播网
责编:黄志强